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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时评|升学有喜 清风为界

来源:《反腐败导刊》 作者: 田原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4日 17:31:33

  随着大学录取季的到来,“升学宴”的热度逐渐攀升。自7月份以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重申纪律要求,明确禁止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一方面,金榜题名是值得庆祝的喜事;另一方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相关行为提出了严格要求。这桌饭究竟该如何处理?党员干部应当自觉抵制变味的人情往来,严守廉洁自律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首先,一些干部对报备制度存在认识不足,将报备视为一种“麻烦事”。有的觉得请的都是亲戚朋友,无须报备;有的嫌程序繁琐,干脆不报。更有甚者,在签订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后,转过身来却私下偷偷举办,刻意规避监督。这些行为并非不懂规矩,而是觉得“不至于”或“查不到我”。然而,纪律面前没有“至于不至于”之说。报备不是走形式,而是给自己划一道清晰的界限。今天嫌报备麻烦,明天可能就会嫌纪律碍事。此外,有些干部虽然进行了报备,但实际操办规模远超申报数量,比如,某地一名干部报备2桌,结果摆了9桌。在报备这件事上,任何敷衍塞责的行为都不容忽视。

  其次,人情难却,一些干部将“围猎”误认为是“心意”。宴席上,总有那么几个“推不掉”的人——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合作伙伴。他们端着酒杯过来,说一句“给孩子的一点心意”,红包就塞了过来。收吧,觉得不妥;不收吧,怕伤面子。恰恰是这种“不好意思”,最容易让人放松警惕。对方看中的可能是干部背后的“位子”,而非真正的感情。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可能偏一丈。有些干部觉得不办宴席只收礼金应该没有问题。然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借机敛财的,应从重处分。如果委托亲属或第三方代为操办,自己只负责在背后收礼,照样属于违规行为。无论由谁张罗,都无法撇清干系。纪律处分的板子,最终还是打在“收礼的人”身上。

  再次,一些干部采取隐形变异的方式,将纪律规矩当作“摆设”。他们通过分批次、分地点请客,化整为零;或将宴席安排在偏僻的农家乐;甚至违规使用公款报销宴请费用,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来“买单”。这些披着“马甲”的“升学宴”,本质上是对纪律的漠视。

  要厘清边界,方能清爽办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明确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党员干部必须谨记:升学宴谁不能请、谁的礼不能收、哪些地方不能去、规模怎么控制。不能请的人包括下属、管理服务对象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不能收的礼金、礼品、电子红包等来自上述人员;不能去的场所包括公款买单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场所;规模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规定控制桌数和人数,杜绝铺张浪费。

  升学宴的问题,关键不在于“办不办”,而在于“怎么办”。党员干部应时刻反思:这桌饭是真情相聚,还是利益输送?这份礼是祝福心意,还是权力对价?孩子考上大学,即将走向独立,作为父母,送给孩子最好的礼物,不是热闹的宴席,也不是沉甸甸的红包,而是一个清正廉洁的背影和一份坦坦荡荡的家风,这就是最好的成人礼。

  金榜题名时,清风伴新程。

(作者单位:宁波市镇海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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