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反腐,已进入深水区。
1月13日晚,年度反腐大片《一步不停歇 半步不退让》播出第三集《清理“围猎”污染源》,其中剖析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湖北省委原书记蒋超良案。
“围猎我家人,就是围猎我,是一样的。围蒋忠良、围蒋斌良、围我家里人就可以,他们知道。”蒋超良的忏悔,字字戳心。谁能想到,这名从银行普通办事员一路成长,曾经做过交通银行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副董事长兼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的金融“老法师”,没把多年积累的经验用在守护金融安全上,反倒带着两个亲弟弟,将多个金融机构关键岗位变成了敛财的“自留地”,最后三兄弟一起栽进腐败深渊,无一幸免。
这也释放了一个清晰的信号——金融反腐风暴不断升级加码,金融反腐穿透力不断提高,延伸至隐蔽链条上的“关键少数”。
多位银行高管“前腐后继”
蒋超良的倒下并非孤例,而是近年来金融反腐保持高压态势的一个缩影。
2025年,一场“打虎拍蝇”风暴横扫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执纪审查公告初步统计,2025年至少有65名金融干部被查,涉及中管干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还有省管干部,既有监管部门高层,也包括多名银行系统“一把手”和保险资管巨头的负责人;其中,商业银行被查干部42人,占比65%,远超证券、保险等其他领域,成为金融反腐的焦点,42名涉案干部涵盖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农商行、农信社等各类银行业机构。
从银行被查人员的职务来看,近年来刮起的金融反腐风暴揭露出银行高管“前腐后继”现象。比如,股份行与国有大行中,中国银行原行长刘连舸、浙商银行原董事长沈仁康及原行长张荣森相继被查;城商行亦未能幸免,包商银行、恒丰银行、锦州银行再到吉林银行四位董事长相继落马。
值得关注的是,个别地方农信系统出现“搭班腐败”,酿成系统性风险。2025年,原海南省联社党委书记利光秘、原海南省联社党委书记王年生先后被查,两人分别是原海南省联社第二、第三任理事长。同在2025年,“廉洁湛江”微信公众号披露,广东雷州农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万波,原党委副书记、行长李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双双被查,两人曾作为广东雷州农商行一、二把手“搭班”近5年。
银行高管作为银行经营活动的核心层,承担着经营管理、授信审批、贷款发放、风险防控等重要职责,是维护金融安全的“关键少数”。这些人以公谋私、违法犯罪,不仅导致银行资金和国有资产流失,更对金融市场和行业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金融监管“守门人”监守自盗
金融监管部门作为市场“守门人”,近年来也成为反腐利剑所向之处。
1月14日晚,《一步不停歇 半步不退让》第四集《科技赋能反腐》就还原了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司原司长姚前接受请托办事、一次收受2000枚以太币(市值一度超过6000万元)、花2000多万元买别墅的贪腐犯罪事实。与现实中其他贪官不同,姚前本身长期从事数字货币研究,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出版过《数字货币经济分析》等10余部专著,他却滥用政策建议权、制定权、执行权等监管权力,弃守科技监管职责。姚前的受贿既隐蔽又“专业”,不仅用他人身份开设自己实控的“马甲账户”,还安排亲信作为中转,故意模糊贿赂来源。
作为金融监管机构国家工作人员,本身负有依法监管金融业务、维护金融安全的职责,这些贪腐者却背弃职责、“监守自盗”,令人唏嘘。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依法惩治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披露,在1998年至2015年担任某金融监管单位助理巡视员的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河南某公司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入股和控股某村镇银行、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5亿余元,造成该村镇银行巨额贷款无法收回。
“两高”明确指出,金融监管是防范化解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金融监管领域腐败犯罪不仅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损害群众“钱袋子”安全,甚至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影响国家金融安全。
以贷谋私是金融腐败“重灾区”
与信贷关联的贪腐已成为金融腐败重灾区。在金融领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通报中,信贷审批、融资贷款等词汇高频出现,信贷领域违规贷、利益输送的案件占比很高。
不少落马的银行高管涉及利用职权在贷款中谋私,收受巨额贿赂。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被指“靠金融吃金融”,他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
“两高”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也披露了一个类似案件:某国有出资银行行长吴某,在2016年至2018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咨询服务费的名义,从发放的5亿元保证贷款中先后3次收取年利率9.5%的固定回报共计1.42亿余元,还收受其他贿赂1.32亿余元。吴某行为的实质是利用职权给某公司发放贷款获取的对价,符合权钱交易的性质,是金融领域典型的权力寻租。
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金融干部违纪违法事实来看,几乎所有金融领域腐败都交织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作风问题。如,工行云南省分行原行长许海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规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无偿接受服务,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等等。
金融风腐问题往往不是发生在台前,而藏身于制度“灰色地带”,比如政商“旋转门”现象。““政商‘旋转门’受贿犯罪往往涉及任职期间谋利、离职后‘领薪’等诸多环节,甚至还可能披上‘人才引进’‘专家顾问’‘企业高管’等合法外衣,隐蔽性强。”“两高”有关负责人指出。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原行长吴少华被指搞“逃逸式”辞职,通过接受金融票据、他人代持股权等形式搞“期权式”腐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总裁杨超被曝廉洁底线失守,退而不休,违规兼职取酬,违规经商办企业……
整治金融腐败必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从思想根源到行为规范全面净化金融领域生态。
随着从总部到地方、从高层到一线、从国内到海外的持续刮骨疗毒、猛药治疴,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全覆盖、无死角地展开,这不仅彰显了中央对金融领域腐败问题“零容忍”的坚定态度,更折射出当前金融反腐向纵深推进的鲜明态势——以铁腕整治守护国家金融安全与经济血脉。